2023年8月,陕西省医保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西京同城小编在此对大家碰到的常见问题作以答疑。
2023年8月30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3〕24号,以下简称《通知》),原文可从下面链接进入查看细则 http://ybj.shaanxi.gov.cn/gk/tzgg/28461.htm 下面内容为小编对大家就居民医保常见问题答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之后,建立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是两个独立的医保险种。居民医保对缴费年限是没有要求的,缴纳一年的费用就享受一年的待遇,职工医保一般为工作单位代缴,本人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是不能合并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当中的 ,同一个人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中之一。
根据国家医保局文件要求,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陕西省人均财政补助为每人640元,故个人承担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因陕西省为统一标准,故省内各县市参保人员缴费金额相同。
具有陕西省户籍或者取得陕西省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大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均可参保,但为了就医方便,鼓励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可见对参保人员没有做年龄限制,而且考虑到其参保和就医方便,做到应保尽保。
原则上陕西省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20日。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集中缴费期缴费,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可以参保缴费,2024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另外,“陕西医保”app也可线上办理居民医保新增人员参保登记业务,参保登记结束后,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我省对部分特殊人员参保缴费实施受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全免费);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行定额资助(减免50%);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乡村振兴的过渡期内按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另外对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相关规定有一部分补助。原来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今年提高到40元,各市及区县还有配套的补助金额。
陕西省税务部门与陕西信合(秦农银行)、中国银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中国银行等共8家金融机构合作,在全省范围内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
线上缴费渠道:主要包括上述合作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微信、支付宝、陕西税务公众号、云闪付APP等。
线下缴费渠道:主要包括合作商业银行网点的柜面或自助机具(含自动柜员机、智慧柜员机、E终端)等。